智能装备与汽车技术学院23机制一班学生:王龙福(学号202312493),从2026年3月开始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内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内职院〔2017〕92号) 第八章第五十六条规定:学生有“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应予以退学。学院拟决定对王龙福做退学处理,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4日。
公示期间若学生有异议,可以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事实材料,学院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监督电话:0832-2264990(纪检监察处);0832-2265927(教务处)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