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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拟任县处级、科级领导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04 16:06:01

各系(部)、处室:

按照中共内江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拟任县处级、科级领导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川委厅〔2005〕1 号、川组通〔2005〕19 号、内委办〔2016〕8号、办法〔2008〕137 号等文件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学院拟任县处级、科级领导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项目

(一)拟任县处级领导职务

1.任职前必须参加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未取得合格证书者,不得提拔使用。

2.任职前须参加拟任县处级领导职务法律法规及党规党纪知识任职资格考试,且成绩为合格。成绩不合格的,原则上不得提拔使用。

(二)拟任科级领导职务

任职前必须参加拟任科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未取得合格证书者,不得提拔使用。

二、相关要求

(一)提前准备。任职资格考试每年都会定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各县(市、区)教育(社事)局,市直学校、教育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通知相关干部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二)及时补考。2018 年以来已经任职的干部,未取得相关

任职资格合格证书的,必须在任职一年内取得合格证书。

附件:

1.中共内江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拟任县处级、科级领导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内教人函[2018]30号)

2.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行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的通知(川委厅〔2005〕1号)

3.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四川省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组通〔2005〕19号)

4.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拟任县处级领导职务法律法规及党规党纪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委办〔2016〕8号)

5.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关于举行2018年全市第一次拟任科级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的通知(内组办〔2017〕231号)(仅参考相关要求)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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