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院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推进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意见》(川教〔2017〕64号)、《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8〕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全面提升学院办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评聘结合。
(二)坚持分类评价。
(三)坚持竞争择优。
(四)坚持公开公平。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为确保2018年我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任孝勇、黄 刚
副组长:陈红军、刘江、谢婧、陈华东
成 员:肖雍琴、马炳利、吴章泉、刘武周、邓凯文
主要职责:领导学院的职称改革工作;研究审定职称评审办法和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研究年度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的聘用事宜;研究决定职称改革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办公室主任:邓凯文
成员:肖雍琴、马炳利、吴章泉、刘武周、周常春。
主要职责:1.负责承办职称改革具体事项;2.整理汇总评审工作有关资料、信息;3.联系、协调相关单位、机构和人员参与评审工作;4.完成领导小组授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立考核推荐和专业评审工作机构
1.部门(系部)考核推荐组
部门(系部)成立相关教师考核推荐组,由部门(系部)主要负责人、专家、教师代表共同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其中设组长1名,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人数不够的部门可以联合其他部门一起组建。
主要职责:对本部门(系部)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根据申报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履职和廉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测评。
2.学科评议组
高级职称参加川西南高职高专高级职称学科联合评议组,学科组的组建、评委的抽取由联合学科评议委员会组织。中级职称学科评议组组建及开展工作方式按原办法执行。
主要职责:负责对申报人的教学业绩及代表作鉴定结果进行审核,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专业评议。经集体评议后,对申请人的教学业绩和学术水平是否达到评聘条件提出具体意见,确定推荐名单。
(三)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学术委员会相关学科(专业)组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外专家共同组成,评聘委员会成员人数为21人左右且为单数。评审委员会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少于2/3,教学委员会成员代表、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和教师代表不少于1/3。
主任委员:黄 刚
副主任委员:谢 婧、陈华东
主要职责:根据考核推荐组、学科评议组的推荐评议情况,审议申报人在任现职或同职期内的综合表现,对是否通过进行表决,形成拟通过人员名单。
四、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现受聘于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能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符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严格执行《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申报条件。
五、评审标准
严格执行《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评审标准。
六、评审程序
(一)将《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学院中高级职称评审方案》上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备案。
(二)公布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计划指标:
正高:4个,副高:11个,中级14个。
(三)综合考查推荐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在部门(系部)提交申报材料和真实性承诺书。符合答辩条件的申报人提交答辩申请书。
2.部门(系部)考核推荐。部门(系部)考核推荐组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审核,综合评聘计划、岗位任职条件及申请人的德、能、勤、纪、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推荐,在系部范围内公示考核推荐结果。
3.职能部门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对部门(系部)推荐组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申报材料在院内公示10个工作日,对申报人基本信息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积分量化。根据《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职称评审业绩量化评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的业绩进行积分量化,学院汇总后对最终的量化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代表作送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从申报人员中确定代表作送审人员名单,并组织送审。
6.学院审核推荐。结合部门(系部)考核推荐小组意见、师德情况、职能部门审核情况、积分量化情况及代表作评审意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确定推荐进入学科评议组的人员名单。
(四)评议和评审
1.学科评议组评审
(1)材料报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评审材料统一报送川西南高职高专高级职称联合学科评议组,并抽调人员分工协作完成材料审核、资料准备、服务保障等相关会务工作。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评审材料报送学院学科评议组。
(2)学科评议组评议。高级职称由川西南高职高专高级职称联合学科评议组评议,学科组评议的推荐意见,反馈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级职称由学院学科评议组评议,评议推荐意见反馈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评审委员会评审
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确定拟聘中高级职称名单。对评审结果及评审通过人员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审批推荐结果。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对学院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确认拟聘高级职称人员名单。
4.公示拟聘人员。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5.评审结果备案。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6.聘任与颁证。
学院会议研究确定聘用事宜,印发聘任文件,颁发资格证书。
(五)时间进度安排
1.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方案、办法、标准的制订,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2.2018年10月9日前,完成学院各级评审机构的设立。
3.2018年10月19日前,完成个人申报(答辩)、部门(系部)考核推荐组考核推荐。
4.2018年11月2日前,完成部门审核、积分量化等工作,公示申报人基本信息及业绩材料、师德师风考核结论意见、量化积分排名,确定代表作送审名单。
5.2018年11月20日前,代表作鉴定结果返回,学院确定推荐到学科组评议的人员名单。
6.2018年11月26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学科评议组工作。
7.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
8.2019年1月20日前,颁发资格证书,印发聘任文件。
9. 2019年3月15日前,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七、评审要求
(一)纪律要求
1.职称评审工作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教职工关注度很高的一项工作,各系(部)、处室必须高度重视,周密组织,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做好申报受理、材料审核和评议评审工作。
2.在资格申报、审核、评审等环节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保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核、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凡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审核与评审工作的单位或评审组织,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部门与责任人员的责任,防止发生违反职称评审政策和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行为,切实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履行下列职责:
(1)监督评审工作按规定工作程序进行;
(2)对评委及工作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并监督;
(3)受理参评人情况反映,对参评对象伪造评审材料、谎报成果业绩和送礼拉票等违纪违规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4)对评审期间重大违纪违规事件进行调查核实。
(二)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种表格均在学院人事处主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材料报送具体要求以人事处通知为准。
(三)评审、论著鉴定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精神,以及代表作鉴定专家所在单位制定的代表作鉴定费用有关规定,2018年职称评审收费标准如下:
1.正高级联合评审费:240元/人;
2.副高级联合评审费:240元/人;
3.中级职称评审费:140元/人;
4.答辩费:高级80元/人,中级60元/人;
5.预收代表作鉴定费900元/人。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30日
附件:职称评审第一阶段使用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