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2018级全体同学: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2018级三年大专学生在本学期期末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
1.本学期各门课程成绩合格。
2.参加转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下学期开学初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要求组织转专业考试)
3.普通类和艺术类之间不得相互转专业。
4.五年大专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5.退役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申请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6.转专业申请一经审核通过的,不得更改。
二、转专业办理流程
1.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到系部领取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填写相关信息后,按照审批表流程分别到转出系、转入系办理手续。
2.学生将转出、转入系签署意见后的审批表在2018年12月28日下班前交教务处,2018年12月28日后教务处不再接收转专业申请。
3.教务处在本学期学生成绩出来后再集中审核学生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并在下学期开学前将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公布在学院教务处网页上,符合条件的学生下学期开学时参加转专业考试。
4.通过转专业考试,最终确定的转专业名单教务处将在校园网上公示。
5.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调整其学籍专业,并发至各系、计财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
6.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的确认以及补修费用的缴纳将在下学期办理,届时教务处将与各系联系。
7.未通过审核或转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仍在原专业就读。
教务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