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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内江市市级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30 14:43:53

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市委重大战略,切实围绕全市中心大局特别是市第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选贤任能、排兵布阵,强化“两个率先”、“三个基本建成”的干部人才支撑,全面推进幸福美丽内江建设,根据《内江市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实施办法》规定,内江市将开展2016年度市级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工作。根据内江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市级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做好2016年度市级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人数

1.推荐对象

学院的副县级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副高以上)、正科级和副科级干部。

2.推荐人数

学院推荐的党政综合班、社会管理班、园区管理班优秀年轻干部人才最多可推荐4名。

二、资格条件

1.现任副县级领导干部、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应当在42岁左右(1971年11月〈含11月〉以后出生),正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应当在35岁左右(1978年11月〈含11月〉以后出生),副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应当在28岁左右(1985年11月〈含11月〉以后出生)。其中,副科级领导干部应任副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2015年11月以前任职),选调生工作年限应满2年以上。

2.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度考核近3年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应当具备相应的任职经历或技术职称、专业背景。

5.符合相应班次的具体条件要求。

三、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配合,按资格条件和推荐条件认真做好优秀干部人才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请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遴选的同志在各党总支书记处报名,行政部门的同志在机关党支部书记处报名,由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结合干部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发展潜力、群众公认等情况组织推荐。请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在2016年12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人选名单的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后报学院党委组织部邓老师。

学院党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推荐人选,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册和推荐表报送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委组织部将按照工作程序,开展资格审查、确定培养对象、集中培训等工作。

 

中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内组办[2016]190号关于印发《2016年度市级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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