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级通知,本年度决算定于2016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15日,为做好学校2016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确保学校财务决算报告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及时清理各类收入: 请各单位负责人,认真查询确认经费到款情况,保证经费到款及时计入收入。
2、清理预支款:已经具备报账条件而尚未报账的预支款,请各单位负责人催促有关经办人员于2016年12月25日前报账。
3、清理票据 :各有关部门所借用的票据,必须在2016年12月25日前交回财务处及时清账,超过一个月款还未到账的,请出示书面情况说明。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务必在12月25日前到计财处办理相关业务。
(备注:欠款明细表将在0A系统发给各部门负责人)
计财处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