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工会小组:
为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根据院工会年度工作安排,现定于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下午3时,在高桥青溪河湿地公园开展春季教职工徒步健身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办部门:学院工会
二、参加人员:全院在职教职工
三、徒步健身活动地点:高桥青溪河湿地公园
四、徒步健身活动时间: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下午3时-5时。
五、请各工会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参加活动的教职工于3月28日下午2:50前,在青溪河湿地公园入口1号驿站签到整队集合,徒步健身活动的具体要求由各工会小组长负责提前说明。
六、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进行,请参加活动的教职工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活动规则,爱护环境卫生,注意安全。
学院工会
2017年3月27日